标题:标准体重和肥胖 出处:BIWEB开源PHP WMS系统创始人ArthurXF肖飞的blog 时间:Tue, 04 Sep 2007 15:42:42 +0000 作者:ArthurXF 地址:http://www.bizeway.net/read.php/195.htm 内容:   人有胖瘦之分,体重过轻则为瘦,过重则为胖,那么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是胖还是瘦呢?这当然必须有个参照值,这个参照值,我们就把它称之为标准体重。目前在我国尚没有统一的标准体重数据。较普遍采用的计算方法有两种: 引用 一种是: 成年:(身高(厘米)-100〕*0.9= 标准体重(千克) 引用 另一种是: 男性:身高(厘米)-105= 标准体重(千克), 女性:身高(厘米)-100= 标准体重(千克) 以上两种计算方法,基本已被广泛采用。 另外,军事科学院还推出一计算中国人理想体重的方法: 引用 北方人理想体重(千克)=(身高厘米-150) x 0.6+50, 南方人理想体重(千克)=(身高厘米-150) x 0.6+48, 这一计算方法,似乎比较适合南北地区中国人。 引用 儿童标准体重的计算,简便的方法是: 1~6个月:出生体重(千克)十月龄*0.6= 标准体重(千克); 7~ 12个月:出生体重(千克)十月龄 X 0.5= 标准体重(千克); 1岁以上:8十年龄x2= 标准体重(千克) 但是,由于人的体重与许多因素有关,不同人体之间有差异,在同一天不同的时间也会有一定的变化,加之所处地理位置(如地心引力的原因)、季节、气候、自身情况的不同,对体重也有一定影响,因而很难完全符合标准体重。也就是说,难以用一个恒定值来表示,而应当是一个数值范围,我们把这个数值范围称之为正常值,一般在标准体重+-10%以内的范围。超过这一范围,就可称之为异常体重。 引用 实测体重超过标准体重,但超出部分< 20%者称为超重; 实测体重超过标准体重 20%以上,并有脂肪百分率(F%)超过30%者则可诊断为肥胖病。 体重超过标准体重的30 %一50%,F%超过35%一45%者称中度肥胖病; 超过标准体重50%以上,F%超过45%以上者称为重度肥胖病。 Generated by Bo-blog 2.0.3 sp1